3.6
環境因素 environment factors
一個組織(3.16)的活動、產品和服務中能與環境(3.5)發生相互作用的要素。
注:重要環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夠產生重大環境影響的環境因素。
3.7
環境影響 environment effect
全部或部分地由組織(3.16)的環境因素(3.6)給環境(3.5)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變化。
3.8
環境管理體系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(EMS)
組織(3.16)管理體系的一部分,用來制定和實施其環境方針(3.11),并管理其環境因素(3.6)。
注1:管理體系是用來建立方針和目標,并進而實現這些目標的一系列相互關聯的要素的集合。
注2:管理體系包括組織結構、策劃活動、職責、慣例、程序(3.19)、過程和資源。

3.3
糾正措施corrective action
為消除已發現的不符合(*)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。
3.4
文件document
信息及其承載媒介。
注1:媒介可以是紙張,計算機磁盤、光盤或其他電子媒體,照片或標準樣品,或它們的組合。
注2:摘紡自GB/T19000-2008,3.7.2。
3.5
環境environment
組織(3.16)運行活動的外部存在,包括空氣、水、土地、自然資源、植物、動物、人,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。
注:從這一意義上,外部存在從組織(3.16)內延伸到全球系統。

3.11
環境方針environmental policy
由較高管理者就組織(3.16)的環境績效(3.10)正式表述的總體意圖和方向。
注:環境方針為采取措施,以及建立環境目標(3.9)和環境指標(3.12)提供了一個框架。
3.12
環境指標environmental target
由環境目標(3.9)產生,為實現環境目標所須規定并滿足的具體的績效要求,它們可適用于整個組織(3.16)或其局部。
3.13
相關方interested party
關注組織(3.16)的環境績效(3.10)或受其環境績效影響的個人或團體。

-/gbachfg/-
http://m.aphroditexx.com